一、双软定义:
“双软认证”简而言之:即“软件产品认证”和“软件企业认证”,但是在做“软件产品认证”前要先办理“软件着作权登记”和“软件检测”;实质上“双软认证”应当包含四个程序:“软件着作权登记”、“软件检测”、“软件产品认证”、“软件企业认证”。申报对象为山东省内成立的科技企业,主营项目有计算机软件开发及销售,技术服务等符合条件的企业。
二、受理截止时间:
每月一批,以山东省软件行业协会公布时间为准。
三、提交材料装订要求
申报材料需提交一份纸质档,按以下顺序胶装。一份扫描件,按照顺序扫描后转为PDF格式(需求规格说明书和操作手册不需扫描)。
(1)软件企业评估委托书(附件1);
(2)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
(3)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(提供新版营业执照的不提供);
(4)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(提供新版营业执照的不提供);
(5) 企业拥有软件着作权或等自主知识产权的证书复印件;
(6)有效期内的软件产品证书复印件(至少提交一个);对于新评估的企业还未获得软件产品证书的,提供已申请软件产品评估的说明(加盖公章),并同时提交软件产品评估申报材料;
(7)有效期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复印件(仅系统集成类软件企业提供);
(8)职工人数、*结构、研究开发人员数情况表(附件2);
(9)上年度12月份经社保部门签章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(企业网上账户缴纳记录打印版、或社保中心出具的证明);
(10)具有国家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原件,包括上年度财务报表(含资产负债表、损益表、现金流量表)、软件产品开发销售(营业)列表暨收入情况归集表(附件3)、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(附件4)、企业主要应交税金明细表(附件5);
(11)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;
(12)企业生产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;
(13)有效期内的列证书或CMM/CMMI评估证书复印件。无证书的提供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说明(附件6)和1个主要产品的需求规格说明书及用户手册;
(14)软件产品开发销售(营业)收入清单(附件7)(填报上年度数据);
(15)上年度签订的三份金额大的合同复印件(不足三份,全部提交)和与之对应的发票复印件。
(16)根据当年有效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填报并经市(州)产业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上年度年报企业主要指标表(此表需在评估当年2月底前交所在市/州产业主管部门审核盖章)